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条例
上应学〔2018〕128号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学风建设,为大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环境,在大学生中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同时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一)学习标兵:100个
(二)学习型寝室:100个
二、评选条件
(一)学习标兵
1. 当年获校优秀综合奖学金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2. 思想积极上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参评学年内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
3. 学习刻苦努力,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广,动手实践能力强,上课到课率高,无迟到、早退现象。
4. 身心健康,素质全面,能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能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
(二)学习型寝室
1. 寝室学习气氛浓厚,学习刻苦认真,所有成员成绩优良,没有补考不及格者,3/4以上获得各类奖学金。
2. 参评学年内,全寝室成员上课到课率高,无迟到、早退现象。
3. 寝室思想道德修养良好,寝室成员参评学年内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
4. 寝室凝聚力强,成员能互相关怀,互帮互助,互相引导,共同前进。有丰富的寝室文化特色和良好的寝室学习氛围。
5. 寝室成员自觉遵守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寝室内整洁,无任何违章用电行为,寝室成员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6. 寝室成员积极参加社区工作站、易班工作站等文体活动以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办法
(一)学习标兵的评选办法
1. 候选人填写《学习标兵评选表》,并附上表中所填成绩及荣誉证书复印件,由学院学工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 分数计算见评分细则。
3. 评分细则每年会及时修订完善,并在学生信息门户公示。
(二)学习型寝室的评选方法
1. 候选寝室填写《学习型寝室评选表》,并附上表中所填成绩及荣誉证书复印件,由后勤保障处、学院学工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 寝室创优活动总结。
3. 分数计算见评分细则。
4. 评分细则每年会及时修订完善,并在学生信息门户公示。
四、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一学年评选一次(一般在10月—12月进行)。
五、奖励办法
(一)对获得学习标兵的学生授予“学习标兵”荣誉称号并给予100元奖金奖励。
(二)对获得学习型寝室的寝室授予“学习型寝室”荣誉称号并给予100元奖金作为寝室文化建设和活动经费,由相应寝室长签收,并在寝室内公示经费使用情况。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