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同时体现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公正、客观、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评分由学术科研及学习成绩、社会活动、德育成绩四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1.科研成果及学习成绩占比60%,最高为60分;
2.社会活动占比20%,最高为20分;
3.德育成绩占比20%,最高为20分。
(一)学术科研的分值核算办法(以下各项得分均直接加分,最高60分)
1.发表论文
SCI(需提供检索证明材料) | 30*篇数 |
EI | 20*篇数 |
中文核心 | 15*篇数 |
专利 | 专利加分(具体见下文)*篇数 |
2.科研成果
具体说明:
1.SCI
需提供检索证明材料(导师第一或者学生第二才可加分)
2.EI
需提供检索证明或录用证明材料(导师第一或者学生第二才可加分)
3.中文核心
需提供检索证明或录用证明材料(导师第一或者学生第二才可加分)
4.专利
具体计分细则如下:
类别 | 分值 |
发明专利 | 排名第一 12分 |
新型实用专利 | 排名第一 4分 |
外观设计专利 | 排名第一 2分 |
备注:
(1)专利加分需提供公开号;
(2)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的专利,以研究生排名第一计分;
(3)根据排名给分
排名 | 1 | 2 | 3 | 4-5 | 5以后 |
折减系数 | 1 | 0.8 | 0.5 | 0.3 | 0.1 |
(4)同一专利只能加分一次,由排名较高者加分,如排名较高者加分,其余排名不加分。
5.学习成绩加分:按学习成绩总分除以总学分进行排名,1名加25分;2-5名加20分;6-12名加15分;13名及以后加8分。
(三)社会活动的分值核算办法(以下各项得分均直接加分)(20分最高)
1.社会工作
具体计分细则如下:
类别 | 分值 |
校研究生会主席、院研究生会主席 | 5 |
校研究生会副主席、校研究生会部长、院研究生会部长、院研究生会副主席 、班长、党支部书记 | 4 |
校研究生会副部长、院研究生会副部长、团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心理委员 | 3 |
研会其他工作人员、班委其他成员 | 2 |
备注:同一人身兼数职者,取最高类别,不累计加分。任职时间达到一年以上方可加分。
2.先进荣誉
具体计分细则如下:
级别 | 分值 |
国家单项一等奖 | 12 |
国家单项二等奖 | 10 |
国家单项三等奖 | 8 |
省、市单项一等奖 | 8 |
省、市单项二等奖 | 6 |
省、市单项三等奖 | 4 |
校单项一等奖 | 4 |
校单项二等奖 | 3 |
校单项三等奖 | 2 |
备注:
(1)国家团体以市级单项加分,市级团体以校级单项加分,校级团体为1分;团体赛为以2人及以上组团报名的比赛;所有赛事需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名义参加。
(2)国家级奖项包括:
①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
②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奖(科学技术、人文社科);
③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不含地方赛区)获奖;
(3)省级奖项包括:
①省级科技贡献奖/科技功臣奖/科技成就奖,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级哲学人文社科奖;
②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仅含地方赛区)获奖。
3.献血加2分(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名义捐献),可累计一次,最高4分,以献血证为凭或学院出具证明。
4、配合学院外出宣讲或在招生现场担任志愿者一次,可加1分,可累计,最多加2分;
(四)德育成绩计分(20分最高)
1.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品质成绩由:辅导员根据学生日常表现对本年级所有的研究生同学的德育素质进行打分。最高加8;
2.班级活动得分:在重要班级活动(由辅导员认定或班长认定)得分中每参加一次班级活动加0.2分;每参加一次学术报告活动加0.1分。最高为6分;
3.第一志愿加6分;
4.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新TOEFL ≥ 90分,IELTS ≥ 6.0分,加2分(在一次评奖最多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