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或其指派的代表(通常是答辩人导师或答辩委员会秘书)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邀请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会;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答辩开始,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报告;
三、研究生报告论文主要内容(报告时间为20-30分钟);
四、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参会人员提问,答辩研究生回答问题;
五、导师介绍研究生学习、科研及论文工作情况。研究生和导师退场,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答辩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意见,答辩委员会讨论答辩决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
六、答辩研究生、导师进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并宣布论文答辩会结束。
研究生部